第十四章 曹妮儿要识字-《爸,这好像是北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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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要有那功夫不如练练女红,就你那针线活做的,以后谁能要你。”

    曹妮儿筷子往桌上一放,噘着嘴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你还有脾气了是吧,肉都不吃了?姑娘家家的识什么字,又考不了状元,还敢跟你爹摔筷子了,不吃拉倒,省了,以后你也别吃了。”

    曹母听了不乐意了,一巴掌扇在老曹后脑上骂道:“女人怎么了,你娘我也是女人,也把你养这么大,你那衣服都是我补的,你嫌我补的不好?”

    老曹连忙道:“娘~您就别跟着添乱了,大姑娘识字,听着都新鲜,咱这刚吃上肉,就想过小姐日子了?”

    孙春明则劝道:“老哥,我倒是觉得让闺女识字没啥不好的,咱这生意才刚刚开始,以后会越来越好的,咱们家的闺女怎么就不能当小姐?咱家闺女,以后那是要许官宦人家的,谁家的夫人自己做女红呀,人家大户人家娶媳妇,讲究的是知书达理,这事听我的了,我支持,军哥儿要不要学?”

    曹军一听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,坚定地道:“俺不学,俺以后要当兵,不要当酸书生。”

    孙春明的面子,老曹是一定要给的,闻言只得叹息道:“好吧,兄弟你是见过大世面的,你说的肯定有道理,但是那纸可不敢给她买。”

    孙春明笑道:“正有点事想跟哥哥商量呢,咱这汤饼卖的毕竟比别家都贵一些,等这新鲜劲过去了,生意自然也不会这么火了,我一天天就在大门口说书也不是那么回事,我看后院和相邻好大的地方都荒着,能不能拾到出来,以后作为我说书的地方,咱还可以放一些胡凳,卖些茶水零食给那些听书的。”

    老曹道:“成啊,不过那院子后面的地方也不算是咱一个人的,还有张寡妇一半,明天我去跟她说说,她应该不会不同意。”

    “哥哥啊,其实弟弟早就想问了,你跟那张氏,这么多年了,怎么没想着把事办了,两家并一家过呢?所谓好事成双,我听说他婆家那边已经没有人了,何不把人娶进来,干脆两家把墙砸开,并成个大屋子呢,以后也能卖点堂食。”

    老曹羞涩地笑了笑道:“以前卖烧饼,虽然生意也还行,但一家四张嘴,远没有人家过得好,人家凭啥嫁进来,现在这日子倒是好了,我其实也提过一次,可这之前不是生我气了么,别说嫁过来,手都不让碰了。”

    孙春明听了后哈哈大笑,道:“活该啊你,这样,明天我去说说,看能不能成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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